<京残发〔2012〕4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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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 京残发〔2012〕44号
各区县残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为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京财社〔2007〕252号)规定,市残联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 2. 用人单位申领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残疾人职工花名册 3.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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